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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加公司的跑步活动就被辞退?当事人回应

广东民生DV现场 2024年09月23日 21:49
不参加公司的跑步活动
就被辞退?

近日
一则“应届生因拒绝公司组织的
周末跑步活动而被辞退”的事件
在网络上发酵
引发了关于
职场权益企业文化劳动法规的热议


当事人张先生发帖称
他于2024年7月22日入职
北京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担任管培生
不料在短短43天内‍
因连续两次拒绝参加
公司组织跑步活动
最终于9月4日收到了
公司的单方面解除劳动通知书


据媒体报道
张先生入职后
该公司曾两次组织
员工户外长跑活动
第一次是在
8月21日晚9点
下班后进行
5公里的户外跑步
第二次则是在
8月31日(周六)早上7点
要求员工到某公园集合
进行10公里的户外跑步
张先生表示
自己连续高强度加班12天
每天工作十三四个小时
疲惫不堪
因此未能参加第二次活动
让他没想到的是
这竟成了他被辞退的导火索
张先生透露
9月3日
他被公司的管理人员朱先生
约谈劝退
朱先生表示
组织跑步活动是为了
增强团队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让员工自主报名参与
实际上也是一种
筛选主动性较强员工的方式
朱先生还指出
张先生拒绝参加跑步活动
反映出其缺乏主动思考和管理潜力
不符合公司对管培生的要求
对于这一解释‍
张先生表示难以接受
他认为自己拒绝跑步活动
是基于个人身体状况的考虑
并非对公司文化
或团队活动的不尊重
事发后
张先生于9月12日
向劳动仲裁委员会
提起了劳动仲裁‍
目前案件正处于庭前调解阶段
张先生向媒体提供了
约谈的录音作为证据
录音中朱先生的言论
进一步证实了公司方面
对于此事的态度和解释
但当记者致电求证时
朱先生表示
开除张先生是由公司决定的
与公司的用人标准有关‍
他本人并不清楚具体情况
相关情况应以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最终判决为准
此事件迅速
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关注
有网友对张先生的遭遇
表示同情和支持
认为公司不应将员工的个人选择
与工作能力挂钩
更不应以此为由辞退员工
也有网友
对公司的做法表示理解
认为企业文化和团队建设
对于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
员工应积极参与其中
有媒体评论

对企业发出“灵魂”三问

↓↓↓
在非工作时间组织员工搞活动的企业现实中并不少见虽然员工有权利拒绝但是多数时候只能选择被迫服从审视涉事企业的做法让人忍不住质问‍
其一,是不是所有人都适合跑10公里?其二,周末到底属于员工还是属于公司?其三,辞退涉事管培生的理由合法、充分吗?
一般来说企业单方面辞退一名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管培生要给出充分的理由这些理由如果是当事人专业能力不足无法胜任岗位工作或者违反公司合法的规章制度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因为拒绝参加公司周末组织的长跑活动被辞退未免牵强‍
管培生当然应该接受企业的管理但绝不代表无条件接受企业的无理要求
企业单方面辞退一名员工要给出充分的理由,比如专业能力不足、无法胜任岗位工作或者违反公司合法的规章制度等。因为拒绝参加公司周末组织的长跑活动被辞退,未免牵强。职工首先是一个有自身正当权益的劳动者,不是企业任意拿捏、揉搓的工具人。
这起事件暴露出当下职场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
  • 比如企业缺乏边界意识,随意支配员工工作之外的时间而不自知;
  • 漠视员工权益,嘴上说“大家主动报名”,实际上却是变相强制、秋后算账;
  • 企业文化落后,有着浓厚的传统家长制思维,管理常常超越雇佣关系。

对此你是怎么看的呢?
来源:新闻坊,三湘都市报 、红星评论如有侵权请与本公众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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